营口征地补偿标准

依据营口市人民政府文件,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方案公告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和营口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 征收补偿 第二十二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三条 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征收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 经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新城镇南开村协商,于2014年5月 日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征收 新城镇南开村村集体土地4.11569公顷,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