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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滨海新区2014年第八批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0-19 15:03:17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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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新城镇南开村协商,于2014年5月 日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征收 新城镇南开村村集体土地4.11569公顷,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 ;南: ;

西: ;北: ;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84万元/公顷,计345.71796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39人,全部为劳动力。农转非39人。采取货币和社保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他内容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2014年10月24日为止),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第一分局(地址:营口道734号B座2405 邮编:300450)提出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方案的组织实施。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凭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裁余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一分局

2014年10月 11日

责任编辑: duan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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